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
1. 唯物主义立场 :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唯物主义,认为法律现象是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。
2. 辩证发展观点 :法有其产生、发展和消亡的过程,是随着社会形态的变迁而变化的。
3. 阶级性观点 :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,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,并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。
4. 国家意志性 :法律不仅是社会规则的体现,也是国家意志的集中表现,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。
5. 物质制约性 :法的内容、形式和发展变化都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,与经济基础紧密相关。
6.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: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,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。
这些观点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律现象的科学解释框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