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地工伤赔偿范围有哪些
建筑工地工伤赔偿通常包括以下项目:
1. 医疗费 :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2. 住院伙食补助费 :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,由所在单位按一定比例发放。
3. 生活护理费 :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时,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,依据生活自理程度确定支付比例。
4.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:根据伤残等级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。
5. 伤残津贴 :一级至六级伤残者按月支付伤残津贴,标准依伤残等级而定。
6. 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: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7. 辅助器具费 :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安装或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8. 停工留薪期工资 :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,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
9. 其他费用 :可能包括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,以及因康复护理、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等。
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,并受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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